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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解+云上法庭 司法服务伴你行

时间: 2021-03-27 00:00    来源:海丰法院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院进一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汇贯穿于具体的办案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3月23日,我院民一庭法官八小时工作时间外主动上门调解,并利用云上法庭夜间开庭,成功化解一宗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方便原、被告参与诉讼,使群众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化解,切实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原告徐某与被告黄某系生意合作伙伴关系,2017年11月,双方就合作款项进行结算,黄某向徐某出具欠货款条,约定结欠徐某13万元及还款日期,逾期则按月计息。截止至还款日期徐某只收取到部分利息款2万余元,遂向法院起诉黄某。该案立案后快速分流至速裁团队并即时开展庭前调解。经多次电话沟通,办案法官了解到,徐某要求黄某先支付一半欠款,黄某表示无力支付,希望法院能够说服徐某接受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

办案法官了解到徐某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在法院上班时间到现场,黄某近期也在外地工作,两人同时到法院现场调解存在困难。为尽快化解矛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案法官在征得徐某同意下决定在其下班后入户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听取徐某的诉求,也向其转达了黄某的实际困难及愿意分期还款的诚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徐某最终作出让步,同意接受黄某提出的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

虽然双方当事人就本案调解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但黄某表示人在外地,近期无法到法院参加开庭调解及签署调解协议。为了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不错过最佳调解时机,办案法官当即决定应用“云上法庭进行远程视频开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工作时间不便出庭,经协商,本案于2021年3月23日晚上7点30分开庭,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庭”进入“云上法庭”。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与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平台进行实时视频通话,各项庭审程序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展开,视频画面清晰,语音交流顺畅,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同步将电子调解笔录传送给双方进行网上签名确认,大大节省了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法院签字确认笔录的时间成本及交通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在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我院结合党史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解决群众难题,回应群众诉求。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走出法院,走近群众,将司法服务带到群众身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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