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新闻 > 法院简报专刊

一站式化解庄某等4农户的田间心忧

时间: 2021-04-02 00:00    来源:海丰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402175252.png

2021年3月31日上午,海丰县人民法院一行4名工作人员在陈朝伟副院长的带领下,踏进了海丰县可塘镇竹苞村。早早在村口等侯的庄某等4农户们迎了上来,欢喜之情溢于言表:“欢迎您们的到来!我们和农产品公司协议约定的第一期番薯承包款拿到了,海丰法院切实解决了我们两年多来的忧心事,再次感谢!”这是海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多宗发生在当地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后,进行现场回访的场景。此行的目的,就是通过回访农户,了解之前达成的农产品承包款分期付款协议是否得到实际履行,将为民办实事落实到田间地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庄某等8人与佛山市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农业承包合同》,约定庄某等人将耕种的203亩红薯以51.04万元的价格承包该农产品公司收购。该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支付定金13.44万元后,于2019年5月前将已承包的红薯全部收走,尚欠庄某等8人共4农户合计18.6万元未支付。庄某等人经多次催讨无果,遂于2021年3月向我院起诉该农产品公司。

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起诉材料后,为了快速、高效地帮助农户解决纠纷,让农户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我院决定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人员经征求农户意见后,将案件委派到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农产品公司,转达了庄某等农户的诉求,说明此案利害的关系,希望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尊重农民的种植成果;同时倾听公司对经营状况的介绍,了解到该农产品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多名农户的欠款。调解人员向双方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一方面多次与该公司法人代表电话沟通,另一方面向农户们转达了该公司的实际困难及愿意分期还款的诚意。调解人员的耐心、真情一次次地打动了双方,换取大家对调解工作的信任,最终双方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共同在我院调解中心签署了由农产品公司分期还款的书面调解协议。为了赋予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司法效能,调解人员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积极引导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陈朝伟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对该案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减轻农户负担,既便捷又高效,达到了“程序简、速度快、效果佳”的目标。

微信图片_20210402175137.jpg


微信图片_20210402175129.jpg


我院领导始终关注着一站式解纷成果,通过诉前调解的回访,陈朝伟副院长和工作人员走进群众家中,了解农户的春耕生产情况,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进行普法宣传,了解群众对法院诉讼服务的所需、所盼、所求。法官走进田间地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到法院工作中的体现,不但夯实了该案的调解效果,还充分展现了我院为民办实事的诚挚态度。


微信图片_20210402174903.jpg


我院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强化非诉与诉讼的对接衔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解方式,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首页 机构设置 法治新闻 网上服务大厅 司法公开平台 裁判文书公开 法院公告 庭审直播 法院文化 法制宣传
版权所有:海丰县人民法院网 Copyright@COPYRIGHT 2020 GD HAIFENG PEOPLE'S COUNT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
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请在IE8以上版本游览以获取更佳体验

技术支持:广东易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208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