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上午,海丰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4宗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在线集中开庭,实行“集中开庭”“逐案审理”“远程直播”“当庭宣判”。 人们以往印象中的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开庭再到一审宣判一般需要1至3个月,而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速裁程序。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与效率,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缩短办案期限,优化司法资源。 此次海丰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的4起案件,全部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海丰法院采用集中立案、集中排定、集中送达,在详细告知被告人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关法律后果后,安排集中开庭审理。庭审时独任法官、检察官坐席法院审判庭,在线连接海丰县看守所视频提审室的4名被告人,按照“提速不减质,简化流程不减权利”的要求,由审判人员进行远程询问,全过程同步庭审直播,实行逐案审理。在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认真听取各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该4起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长约30分钟,案件从立案到宣判用时不到48小时,宣判后 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刑事速裁大幅提升法官庭审效率,方便公诉机关统筹安排出庭人员,节约司法资源,有效促进司法公开。今后,海丰法院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速裁程序在案件办理、移送起诉、庭审诉讼的无缝隙对接和全流程提速,跑出刑事司法效能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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