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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法院召开首例“家庭教育指导令”座谈会

时间: 2022-05-22 10:30    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网



为更好地帮助“问题家庭”把脉问诊,开出“教育良方”,5月19日,我院针对近期审理的未成年被告人小浩(化名)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了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和属地村委会等有关代表及被告人小浩的监护人参加会议,共同为小浩家庭教育提供“个性化指导方案”,努力做到“案办结了,人更挽救了”。

会上,我院依法向未成年被告人小浩父母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办法官王春林从被告人行为评估、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与会代表围绕监护人如何做好家庭教育逐一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伟忠作总结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依法带娃”时代已经来临!孩子教育问题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希望二位监护人牢记承诺,切实担负起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帮助被告人端正心态、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为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我院将通过适时组织回访帮教、对家庭教育情况动态评估等方式,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小浩父母当场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并表示:“因在外务工,我们忽视了孩子的心理状况、情感需求和交友情况,导致孩子误入歧途。今后,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尽量把孩子带在身边教育,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帮助孩子重回人生正轨,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下一步,我院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更多支持,推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格局,深入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模式,持续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推广普及、释法明理和案例宣传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增进家庭幸福美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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