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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法院在行动 海丰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 2021-06-25 00:00    来源:海丰法院



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期盼,本月17日,我院执行局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出动20余名干警,兵分两路强势出击,奔赴各执行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奋战至次日凌晨三点,成功控制了五名被执行人,其中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促使另外三名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制措施显成效 三被执行人终还款

陈某某、张某某申请执行唐某某拖欠工资款二案,依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唐某某应付还陈某某、张某某二人工资款共计3.6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查控系统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另一方面不断向被执行人施压,敦促其尽早清偿二申请人的工资余款,但被执行人一直无法兑现。6月17日,我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因其仍拒不还款,我院拟对被执行人唐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解,迫于拘留压力,被执行人唐某某终于当场付还二申请人余款,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刘某申请执行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通知后仍拒不履行水泥款4.6万余元,6月17日,我院执行干警前往其住处,将其带回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黄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黄某某主动提出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某依协议当场付还申请人2万元,并承诺尾款在期限内履行完毕,申请人同意不对被执行人黄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无独有偶,在李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支付令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执行干警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并积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经权衡利弊,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设法筹款了4万元付还申请人,并与其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亦同意不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拒不还钱被司法拘留

陈某申请执行蔡某某及赖某某申请执行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因上述被执行人蔡某某、胡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6月17日上午,我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蔡某某住处将其带回法院,同时也通知另案被执行人胡某某到庭,执行法官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但二被执行人不为所动,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蔡某某、胡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分别罚款人民币500元及1000元。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68人次,促使近30“老赖”主动履行义务,限制被执行人出境3人次,司法拘留6人,执结875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434.61万元。我院为民办实事的高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我院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为民的深厚情怀,竭尽所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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