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裁判文书公开 > 刑事案件文书

谯某印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时间: 2016-01-07 00:00    来源:海丰法院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汕海法刑初字第444号公诉机关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谯某印,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因涉嫌犯盗窃罪,2015年6月16日被海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海丰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海丰县看守所。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海检公刑诉[2015]4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谯某印犯盗窃罪,于2015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于同月16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蔡如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谯某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底至6月13日晚上,被告人谯某印先后4次携带作案工具扳手到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共盗得“连墙杠扣件”180个(价值1170元),以每个2元的价格卖给苏某柳,得款360元。2015年6月15日22时许,被告人谯某印再次携带扳手到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上盗取“连墙杠扣件”时被工地管理人员抓获报警,现场缴获被盗“连墙杠扣件”132个(价值858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及辨认笔录等证据。海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谯某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谯某印五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谯某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底至6月13日晚上,被告人谯某印先后4次携带作案工具扳手到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共盗得“连墙杠扣件”180个(价值1170元),以每个2元的价格卖给苏某柳,得款360元。2015年6月15日22时许,被告人谯某印再次携带扳手到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上盗取“连墙杠扣件”时被工地管理人员抓获报警,现场缴获被盗“连墙杠扣件”132个(价值858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一)物证、书证1.现场照片。2.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的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证实在谯某印处扣押连墙杠扣件132个。3.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2015年6月15日22时30分许,我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上有人盗取“连墙杠扣件”(铁制品)。接报后,我所民警立即赶至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谯某印,现场缴获被盗“连墙杠扣件”(铁制品)132个。经审,犯罪嫌疑人谯某印另供认于5月份底至6月份期间四次齐云岭山庄37栋建筑工地上盗窃了“连墙杠扣件”(铁制品)180个,并将部分“连墙杠扣件”(140个)卖给废品站老板苏某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谯某印,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二)鉴定意见海丰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涉案财产海价(认)字(2015)0147号价格鉴定结论书:经综合鉴定,涉案财产的鉴定价格为2028元。(三)辨认笔录1.辨认人苏某柳经辨认混杂照片,辨认出11号照片的男子(谯某印)就是于2015年5月至6月份期间多次向其贩卖赃物的男子。2.辨认人苏某柳经辨认混杂照片,辨认出4号照片的男子(苏某柳)就是其于2015年5月至6月份期间多次向其收购赃物的男子。(四)证人证言1.证人张某豪的证言:2015年6月15日19时许,我与同事在云岭山庄三期建筑处排山架附近巡逻,查看近期多次偷窃我建筑处排山架连墙杠扣件的小偷是否有再次过来。于6月15日21时许,我听到有敲排山架子的声音,接着我们看到有一男子在云岭山庄3栋负一楼,此时他正往楼上行走,然后走至该栋7楼,他开始拆排山架连墙杠扣件。由于不清楚该人员是否有带凶器,我们便在一楼楼梯处等待该员。于15日22时许,我们便将其逮住,接着我就拨打电话给张某达。张某达到来后,我们问该员是否有同伙一起到来,该员说仅自己没有同伙,我们又问其近期是否有到我工地盗窃东西,该小偷说有,我们还问其是否偷窃了连墙杠脚踏件,他也承认有。我工地自2015年6月7日以来,被人偷窃了连墙杠扣件6次,共被偷去连墙杠扣件约630个,其中被偷去连墙板杠脚踏配件2300个。2.证人苏某柳的证言:2015年5月25日左右,跟一名外省男子收购了一批铁制品扣件,按每个价值人民币

首页 机构设置 法治新闻 网上服务大厅 司法公开平台 裁判文书公开 法院公告 庭审直播 法院文化 法制宣传
版权所有:海丰县人民法院网 Copyright@COPYRIGHT 2020 GD HAIFENG PEOPLE'S COUNT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
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请在IE8以上版本游览以获取更佳体验

技术支持:广东易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208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