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涉农信案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面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特发布此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提供所列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成功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悬赏举报电话:0660-6869828、0660-6629725 联系人:李法官、高法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曹桄华,男,身份证号码:44152119590716341X,户籍地址: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大安村委会新杏村3号。 黄伟南,男,身份证号码:44152119790201131X,户籍地址:广东省海丰县公平镇新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兴北路18号。 刘汉权,男,身份证号码:441521198012191616,户籍地址:广东省海丰县平东镇谷刀村委
技术支持:广东易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2086001号